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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大开交通罚单遭质疑:拿什么养活政府

  本刊记者 姜彩熠 发自沈阳

  “你的行为违反了《交通法》,请在15日内到商业银行交罚款。”新《交通法》实施以来,这句话几乎成了沈阳全体交警与驾驶员见面的口头禅。新《交通法》实施后,为配合新法规宣传教育,沈阳交警于6月下旬开展了大规模交通秩序整顿活动。

  “说是交通秩序整顿,其实就是罚款,你看满街的交警每人手里拿着一个罚款单,不停地开罚单。”一名张姓的哥边开车边不停地向记者发牢骚。

  据记者了解,新《交通法》实施以来,沈阳各商业银行门前每天都排起了长长的交罚款队伍。由于交罚款人数太多,电脑收费系统不堪“重负”,几次全系统“罢工”,搞得被处罚人拿着罚单连跑多家银行都交不上钱。一时间,社会上传闻纷纷,有的说:“交警每天罚款定任务、有指标。”有的说:“百日会战要罚到1亿元,队与队之间,个人与个人之间比着罚。”后来,沈阳交警负责人专门通过媒体向社会辟谣,交警罚款没有任务,也没有定指标。

  截至7月底,沈阳交警已开出罚单30多万张,已有29万人按规定缴纳了罚款,还有一万多人“赖账”,至今不愿交罚款。

  在沈阳市提出2004年是投资环境建设年之后,出现这一幕耐人寻味。

  “政府不能靠罚款收费养活”

  今年1月14日,在沈阳市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,沈阳市市长陈政高在谈到改善沈阳投资环境时提出:“一个政府不能靠收费和罚款来养活,沈阳将在3~5年之间彻底解决靠收费养人和养单位的状态。”陈政高到沈阳上任伊始就提出了“南有广州,北有沈阳”的口号,发誓要把沈阳建成中国北方投资环境最好的城市。

  “陈市长讲得对,改善投资环境主要是解决政府的罚款和收费问题。近几年,沈阳市委市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会议没少开,文件没少发布,决定也作了不少,市区两级还成立了纠风办、办事大厅,但沈阳投资环境的改善并不尽如人意。究其原因,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乱检查、乱罚款和乱收费问题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中科院沈阳金属研究所教授冯有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,开门见山地道出了自己的观点。

  “改善投资软环境,说穿了就是解决政府的三乱问题。我们说‘珠三角’、‘长三角’投资环境好,东北投资环境差,不是说他们能源、交通基础设施比东北好,相反,在投资的硬环境上,他们许多方面不如东北。其实就是‘珠三角’、‘长三角’‘三乱’情况少或者不严重,东北‘三乱’情况多或者比较严重,个别地区和部门‘三乱’已经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。”冯有为代表还向记者介绍了沈阳市近3年来政府各部门罚款和收费情况。

  冯有为代表说:“我专门找财政部门了解了沈阳市27个委办局近两年的罚没款收费情况。其中沈阳市2002年罚没款收入2.9577亿元,2003年罚没款收入增加到3.6252亿元。其中沈阳市工商局2002年罚没款7620万元,2003年增加到1.0407亿元。新成立的行政执法局2002年罚没款516万元,2003年就猛增到2926万元。我曾经咨询过工商局的领导,一年罚款增加将近3000万元,是企业违法乱纪越来越严重了,还是行政机关罚款力度加大了,他们也说不清楚。据了解,每年行政机关收费数额还远远超过罚款的数额。另外,区级政府机关罚款收费数额也很大,增幅也很快,沈阳市一个区2001年罚没款数额为494万元,2002就达到了1662万元,增长率达到了336.2%,2003年达到2310万元,增长率为64.47%,我认为一个罚款持续增长的地区和城市,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投资环境好。”

  “外商来了招手、有了问题背手、干出效益伸手、话不投机动手。”辽宁省政协委员肖奎杰在给本刊记者电传的一份《关于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的几点建议》的提案中,如此直言沈阳投资环境存在的问题。肖委员说:“2003年末,辽宁省共有三资企业注册13814户,实际投资开业8000户,能够正常运转的只有5000户,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89亿美元,年实现销售收入55.8亿美元。与国内先进省份比较,我省内三资企业注册户数较少,投资量较少,成活率较低,效益也不高。”

  在分析原因时,肖委员直言:“为办一个企业跑了两年,企业虽然办成了,但良好的商机却错过了。为盖一个章跑了8次,章虽然盖上了,心却冷了。更有甚者,设井下套索要钱财,不给钱不办事,给了钱乱办事。”肖委员将这一系列现象归因为“八化”:部分领导权力集中化、部门权力利益化、获利方式审批化、审批方式复杂化、执法部门产业化、吃拿卡要层层化、麻木不仁普遍化、人际关系庸俗化。

  据参加政协会议的同志介绍,肖的发言引起与会同志长时间热烈的掌声,说明对肖委员发言的认同。辽宁省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闻世震在听了肖委员的发言后指出:“肖奎杰委员的发言总体上中肯有力,是一针见血、分析透彻的。环境是振兴的前提,省委将专门研究软环境建设问题,让政府真正成为环境的主体。”

  记者了解到,被“三乱”伤害最重的是民营企业,沈阳作为东北振兴的龙头城市,经济发展的速度还不够快,整体水平还不够高,综合实力还不够强,重量级企业还不够多,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仅有8户。在国内15个副省级城市中,沈阳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和利税总额仅排在第九位。

  沈阳民营经济“长不大”的症结在哪里?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企老板对记者说:“环境、环境、还是环境。”民营企业出生难、生存难、发展难、办事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,对民营企业乱检查、乱罚款、乱收费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。

  深圳一名在东北投资的老板用“温水煮青蛙”作比喻,形容某些地方引资就像用一盆温度适宜的水引诱“青蛙”跳进去,然后再慢慢加温,等到“青蛙”想明白了,也无力跳出来了。一个企业,投资几十万、几百万泡了汤,就当买个教训,只能自认晦气,以后不来投资就是。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总裁牛根生说:“在全国30多个城市,我们都有投资,感觉最难的是沈阳,一点点小事就搞得你焦头烂额。”深圳新一佳超市沈阳店经理蒋彩霞向记者诉苦:“我们在全国有20多家超市,沈阳遇到的罚款和收费最多。有些罚款收费项目,我们搞不清楚,请示深圳总部,总部讲,全国开业这么多年,在其他城市还没遇到过,不知怎样答复。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台湾商人在沈阳中街开了一家宾馆,开业不到一个月,来了28个部门收费,搞得这个老板苦不堪言。无奈,老板上书市委。在市委领导的干预下,收费风波才得以平息。

 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、福建省工商联谢庆双部长告诉记者:“沈阳所具有的高楼大厦、道路交通等硬环境已具有一定水准,已经有能力吸引外来资本。目前沈阳在软环境建设上还缺乏足够的竞争力,我认为沈阳在这方面与东南沿海等地区存在一定差距,应该加强,这样才能挽留住投资者的心。”

  “经济要发展,环境是前提。没有好的环境招不来商、引不来资,招来了也留不住。”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家梁启东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。梁教授坦言:“许多政府部门权力意识强烈,责任意识淡薄,热衷于抓审批抓收费,习惯、留恋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手段,尤其是经济社会领域一出现问题,就要求加强审批,增加审批事项,甚至越俎代庖,本该由市场、企业和社会协调解决的事也要政府管。更有甚者,一些政府部门在利益驱动下,总是不遗余力来争取审批收费权,导致企业和投资者不堪重负,举步维艰。”

  “谁砸沈阳的牌子,就砸谁的饭碗”

  今年4月,在沈阳市市政府召开的“环境年”调度会上,沈阳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李佳在谈到有关部门执法人员破坏沈阳“软环境”的行为时,义愤填膺地指出,“谁砸沈阳的牌子,就砸谁的饭碗。市委市政府是下了决心的!”

  李佳的义愤源于这样一件事:某机关的执法人员对来沈投资的企业态度蛮横,而企业对此却敢怒不敢言。“这是为什么?因为这些企业惹不起这些部门啊!”李佳愤愤地说,“企业忧虑把事情说出来赢了一次,却会输掉今后的100次。”

  在沈阳市委市政府召开的“环境年”活动动员大会上,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曾严肃地指出:“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,审批程序繁琐,工作时限较长,办事效率偏低。收费部门较多,收费行为不规范,以罚代管,随意执法,造成项目的生成环境和企业的发展环境不够宽松。”

  沈阳市委市政府强调“所有部门都是服务部门,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,所有公务员都是服务员”的理念,同时加大查处力度,对破坏环境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自此以后,“环境年”建设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,政府开始动起了“真格”。

  今年,沈阳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开展环境年的实施方案》,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,沈阳将全面清理各类行政罚款。沈阳市共有22个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委办局,其中,物价局、经贸委、文化局、劳动局、农业局、建委、财政局、统计局、水利局、商业局等10个具有行政罚款职能的部门,不再以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手段。对以上部门,财政局已停止对其发放罚没票据,缴销已发放未使用完的罚没票据。实际上,这相当于取消了这10个部门的罚款权。对工商局、公安局等12个具有行政罚款职能部门的罚款收入,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,严禁以任何形式与执法单位及个人挂钩,财政局将对12个部门严格执行“以票管费”,票据的使用要与收缴与解库资金相核对,领取的票据要与库存票据累计结存相核对。

  取消10个部门罚款权,会不会影响这些单位的行政开支?沈阳市市长陈政高表示,10个部门的行政罚款职能减弱后,沈阳市财政每年将拿出800万元对其进行补贴。据了解,这10个部门去年罚没款总收入是1149万元,相差349万元,完全能够满足10部门行政经费开支。在这1149万元的罚没款中,其中物价局一家就719万元,占罚款总额的65%。

  沈阳市政府还将规范各种收费行为,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,清理整顿年检事项,对部分年检事项可调整为两年一次,并实行集中时间、公开办理。各有关部门不准借年检之机,强制提供商品和服务,不准强制缴纳会费。行政管理人员到企业检查,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,并实行持证检查。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更加明确地表示:“要使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真正由过去‘高速路’上的‘收费口’转变为经济发展‘快车道’上的‘加油站’。要坚决做到下放一切可以下放的审批权,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收费,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程序,切实转变政府职能。”

  此外,沈阳市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率先搞了“零罚款月”的试验,同时将全年的罚款额度在去年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。该局冯圣良主任向记者介绍:出台“零罚款月”措施主要是为皇姑区制造宽松的经济环境提供便利条件。在皇姑区政府“沈阳先行,皇姑腾飞”的经济振兴目标中,皇姑区财政局鼓励执法局降低处罚金额,对执法局上缴的金额没有作硬性规定,这为皇姑执法分局“零罚款月”创造了宽松的环境。据该局执法人员介绍,“零罚款月”期间还没有发现屡教不改的违规者。

  “零罚款月”在沈阳引起极大的反响,行政执法局是罚款增幅最高的单位,2002年罚款收入是516万元,2003年罚款收入就猛增到2926万元,增幅高达567%。“零罚款月”的成功说明了不罚款也能搞好城市管理。辽宁省政协常委、省民营企业协会许锡武会长说:“执法机关与企业的矛盾主要是罚款造成的,经营者不在经济上遭受处罚可以减少逆反心理,有利于提高执法的效果。这样做,也是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。”沈阳明华企业集团董事长洪维华告诉记者,“零罚款月”很受企业欢迎,只是时间太短了,希望能推行“零罚款年”更好。

  好政府道路上的“处长现象”

  前不久,记者在办公室接待了东北陶瓷城的几名业户,据他们反映,陶瓷城开业以来,沈阳市质检部门每年收取4000元的验货费,交了这费用,接下来这一年就没人“找麻烦”了。“说是自愿,谁都不敢不交。”几名业户愤愤不平。

  记者打通了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电话。这名拒绝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解释说:“4000元不是验货费,是检验费。外地产品进沈阳市场,都要进行再检验。批发城业户进货量大,有的一个月进几批,按规定每批货都要检验,而且检验一批就得几千元,我们一年才收4000元,已经照顾了业户的利益。”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15条第三款明确规定:质监部门抽检商品,明令禁止不许收费。该法第66条还规定:如果收了,应当责令退还,拒不退还的,要追究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。

  “这是货真价实的乱收费,我们被骗了这么多年。”一名业户仔细看了《产品质量法规汇编》后恍然大悟。但当记者建议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追回已付的检验费时,这几名业户一脸茫然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谁也下不了决心。记者问他们怕什么,一名业户不假思索地说:“就是告赢了,以后他们天天找麻烦怎么办?”

  今年以来,沈阳市委、市政府为从制止乱罚款、乱收费入手,改善沈阳经济发展环境,可谓煞费苦心,但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。为什么市委、市政府三令五申,企业经营者又热切企盼,而乱罚款、乱收费仍不能杜绝而愈演愈烈呢?

  在沈阳举行的“民营企业发展论坛”年会上,与会专家把这种两头“热”中间“冷”的情况称之为“处长”现象。辽宁省政协常委许锡武说,这种现象是指在行政服务过程中,对应当为企业办理的事项和服务,处长及管理人员拖着不办,由此出现“上下热中间冷”、“上下通中间阻”的现象。东方集团董事局主席说:“当前在振兴东北经济中,省市级甚至局级干部的观念都比较开放,对投资项目、民营企业在东北的发展都比较支持。东方集团计划在沈阳投资建设的大型项目‘东北建材博览购物中心’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,陈政高市长亲自组织协调会。可再往下落实的时候,这种支持信号逐渐减弱,到基层特别是处级以下部门,具体落实工作的难度就大了。”

  辽宁省政协常委许锡武认为,政府主要领导能直接抓的项目毕竟是少数,99%的企业家接触的都是处长、副处长、科员等具体工作人员,这个群体在为经营者服务的过程中,形成了最真实的投资软环境。在谈到“处长现象”的原因时,许锡武认为原因有三。一是具体职能部门的处长、科长等握有“实权”,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到位。各个机关的纪检部门大多游离于本单位主体业务之外,又受到本单位各种因素的掣肘。一些机关纪检组织对本单位的业务情况、处室权力分布情况一问三不知,完全在权力运行轨道之外。二是收入低,待遇差。目前处长级公务员工资太低,所以向企业要钱,吃拿卡要在所难免。三是衙门作风,缺乏服务意识。一些处长把工作职能当成了“创收”的工具。去年,许卫国副省长曾委托省民营协会对一项乱收费进行调查,接受调查的一个区的卫生局局长跟调查组“掏心里话”:通过财政拨的款项根本不够维持局里的正常运转和花费,如果不是因为解决开支不足,谁愿意到企业去收费。

  记者在沈阳调查中,很多企业都反映,尽管市委、市政府三令五申,主管监察工作的领导甚至发誓:“谁敢对企业乱收费,谁就将被拿下。”但乱收费、乱罚款犹如一匹“脱缰的野马”,还没有彻底控制住。

 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:今年上半年,沈阳市物价部门在实施涉企收费3项价格检查中,共查出违反价格规定案件35件,共查出乱收费金额915万元。冯有为代表说:“市里的领导曾发誓说要‘砸饭碗’、‘要拿下’。但真向企业伸手了,也未听说砸了谁的‘饭碗’,或者把谁‘拿下’。治理‘三乱’,改善环境,还需要严格抓落实。否则,雷声大,雨点小,解决不了问题。”其实,从陈政高市长提出3~5年的“时间表”,也说明沈阳市委、市政府已认识到治理收费和罚款的艰巨性,人们也不应该苛求政府在短时间内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。

  看来,沈阳彻底向罚款和乱收费告别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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